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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侵权日丰电线电缆,被判一年半

发布日期:2021-08-0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gdwca

  2017年,“陕西奥凯电缆事件”被曝光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后各地都对电缆企业进行检查和整顿。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电缆行业人士反映,问题电缆早已死灰复燃,低价中标,以次充好,降质增效,不合格,这样的故事在电线电缆行业每天都在上演。

  在今年的广东3·15晚会上,就曝光了广东多地的电线电缆市场存在销售非标产品。相关人员从市场采购15个品牌的电线电缆送去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多个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阻燃性能、成束燃烧、电性能、导体电阻。检测结果可谓触目惊心,而这些不合格的产品都是在我们身边的五金市场很容易就买到。

  同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陈业怀处长在3·15晚会上表示:为避免不合格的电缆流入市场,今年会采取一些比往年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

  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关于电线电缆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日丰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所注册的“RIFENG”商标被假冒使用。

【案情回顾】
自2014年开始,被告人周某在中山市横栏镇宝裕村指南415号之五经营中山市德方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方公司”)期间,未经注册商标“RIFENG”的所有人广东日丰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公司”)授权,使用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印字轮在非日丰公司生产的电线电缆上印制该注册商标。

2019年6月20日、7月5日、8月22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公安人员先后到德方公司及该公司直营店查获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印字轮5块及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电线电缆3批(共价值人民币579374.93元)。其中被告人周某使用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印字轮印制的电线电缆共计50654.15米(共价值人民币121839.9965元)。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二、缴获的假冒RIFENG牌“H05RN-F  2*1.0mm(YZW 2*1.0mm)、H07RN-F 2*1.0mm(YCW 2*1.0mm)、H07RN-F 3*1.0mm(YCW 3*1.0mm)、H05RN-F 2*0.75mm(YZW 2*0.75mm)”型号的橡胶电缆线及假冒印字轮5个,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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