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侵权单位广东南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侵权单位南洋电缆(清远)有限公司、侵权人陈宣强、侵权人彭霞擅自使用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南洋”字号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终审胜诉【案号:(2022)粤73民终3419号】。
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南洋”字号维权一审【案号:(2021)粤0114民初8321号】、终审全部胜诉,侵权单位广东南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侵权单位南洋电缆(清远)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变更字号,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南洋”或与“南洋”相近似的字样;同时赔偿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 60万元。
经法院查明,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南洋”字号一脉相承,与中国驰名商标“NAN南牌”形成稳定关系,二者知名度相互提升,认定“南洋”字号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1985年,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前股东在广东成立,1992年4月18日正式使用“南洋”作为企业字号。2001年,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州成立,历经几次名称变更,均保留“南洋”作为企业字号。2020年股东变更,前股东将商标等资质全部转让至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延续了前股东在电缆行业和领域内的商业信誉。
随着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各种宣传均以 “南洋”字号及“NAN南牌”商标一并出现,长期使用已形成稳定联系。“NAN南牌”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检总局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二者的知名度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提升。
2020年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广东省线缆行业协会会长单位,2022年荣获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并连续多年荣获广东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20强第一名、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20强,还是广东省制造业企业100强,行业排名逐年提高,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近三年含税销售额180亿元,三年共计向国家缴纳税收2亿多元。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经长期运行,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因此,法院认定“南洋”字号在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保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南洋”字号和“NAN南牌”商标已有30多年的商业信誉,是消费者满意和信赖的标识。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坚持以质量和服务提升自身商业价值,坚决打击以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南洋”字号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此次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南洋”字号维权案的胜诉,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和保护,彰显了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省线缆行业的龙头企业,同时作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理事长单位,将继续发挥标杆作用,为推动广东省线缆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